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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康复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30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甘肃省康复中心新区院区绿化及景观设计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其中资信证明及投标担保函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之间所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0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未达到起征点的企业,须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3年10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截止日当天,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以上内容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均可)。 8、供应商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比例为100%,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谈判室(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进行。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谈判室(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进行。
1、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离线编制工具”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